日前土地拍賣會,兩財團爭逐途中突然變身partner,事後帶來餘波,公民黨湯家驊更指可能觸及《防賄》條例,應予監管云云。
發展商攜手合作,尤其是大型項目,根本是正常不過的商業活動,縱使不是「明」在拍賣場咬耳仔,現在人手一部「黑莓」,欲在拍賣途中「暗」斟,也看不出有任何困難。為何要管?怎樣去管?
何況縱使信置與南豐由敵轉友,也不代表這單是穩賺生意,其他地產商同樣識計數,假使覺得大有「水位」,自然會見獵心起加入競爭。難道信置能夠把所有在場舉手買家拉攏聯手,像切生日旦糕一人分一件?
近月大埔比華利山推廣攻勢舖天蓋地,其實項目落成經年,嘉豪很久前到三門仔啖海鮮,已經見識過其如死城一座面貌。究其原因,大家都知道是由於當年發展商高價投地,被迫「坐」貨經年,再要加上超豪包裝,才能推出市場,項目最終係咪會帶來利潤仍未揭盅。
地產商也是有風險的,湯議員貴為律師,不會不知道吧,唉!
2007/03/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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