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/12/01

個體前途投資

十九歲美國大學生在 e-bay 拍賣個人將來至 65 歲收入 2%,索價十萬美元以上,成為了新聞。根據計算,上述男生將來年收入要能達到一百五十萬,才可替投資人帶來 6% 合理回報。
e-bay 於五天後便除掉上述拍賣,我卻覺得毌須大驚少怪。這種「個體前途投資」,不也於香港演藝界存在嗎?像大家熟悉的梁姓年輕女歌手,早於求學時期便簽下唱片及經理人公司長約,然後被按步就班捧成偶像,為投資者帶來分成,形式根本很類似。
大家熟悉的投資基金 VP,著名專門發掘具潛力的小型公司,雖然免不了押錯在海域身上,但整體回報還是相當理想。不過若然要投資在未「開發」的「人」身上,風險當遠比一間公司為高,誰知道你會否因遇上一見傾心的人荒廢事業,或者被命運作弄遇不到伯樂扶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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